旺報【記者廖慧娟/整理】
之所以形成現在的「山寨」收費站,覃鳳孝的丈夫韋烈卷表示,最大的轉捩點就在2005年收費站興建時的徵地。當時擔任柳江縣國土局徵地中心主任的楊旭升表示,最初收費站選建的地方是現址再往北4百公尺,需要徵用20多戶村民的土地,包括覃家3兄弟:大哥杜貴、二哥珠貴與小弟福貴以及其父母承包耕種的水田。
依照徵地程序,柳江縣政府先發水田獎勵款,覃家報4個戶頭、總計1200元;在徵地補償費發放前,有位村民不滿自家魚塘的獎勵款與水田相同,遲遲不同意徵地,收費站興建計畫被迫暫停,最後換到土質條件較差的旱地現址。
補償費擺不平
南移之後,柳邕收費站的國道東側280畝土地得到自治區政府的批文,準備開發工業園,並與多數農戶簽好徵地補償協定,可直接作為收費站的服務區,建辦公大樓和宿舍。
國道西側的土地需另外徵用,其中包括覃鳳孝和韋烈卷的1畝多旱地,以及由覃家3兄弟擁有的7分多旱地。楊旭升回憶說:「覃家3兄弟拿到水田獎勵款後,即停止施肥,當年產量因而下降,後來改徵旱地時,他們即要求賠償水田產量損失,才同意徵用旱地。」
覃珠貴表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獎金等幾項加在一起,每畝旱地才1.9萬元,太低了。」覃福貴對青苗補償不滿,表示哥哥種玉米和黃豆,他種的是經濟價值較高的果樹:「1株2.3元買來的溫州柑果苗,他們只肯賠我1元錢1株。」
直到收費站竣工,覃家3兄弟都沒有簽徵地協議。覃福貴說:「2005年收費站西側施工,2個哥哥出來阻攔,被帶走拘留15天。」2006年,覃珠貴和覃杜貴申請宅基地,想在收費站旁的旱地蓋房子,但規畫局和國土局要求他們先同意徵地,才發規畫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證,他們只好妥協。
風水被破壞也要補償
覃福貴一直不願簽字,但其原應被徵用的0.274畝地,2005年保護性施工過程中,已有0.192畝被強制納入收費車道和備用車道;他攔車收費的地方就是僅餘的0.082畝,這也是讓他不滿,導致超寬車道無法興建的主因。
覃鳳孝一家當初也不簽協議。覃鳳孝表示,原本夫妻倆耕種家門口的1畝多旱地外,還在國道旁擺粥攤:「那時粥賣1塊錢1碗,一天收入就能有2百塊,我們還雇3個小工,每月能付得起他們5百元的工資。但收費站興建後,車輛無法停下,我們還怎樣擺攤賣粥?結果他們只賠了我們1千多塊錢粥攤的損失。」
收費站西側開工那天,覃鳳孝夫婦出面阻工,但被帶走,警方第2天才放他們回家照顧孩子。覃鳳孝也認為收費站西邊的飄簷設計得像大刀,朝她家劈過去,所以夫婦倆又不斷擾亂施工進度,導致收費站西側的頂板始終沒有鋪上,西側的超寬車道也未完工。
2006年起,覃鳳孝又透過收費站站長,向管理道路的柳州市城市投資建設發展公司要求「掛紅費」(風水被破壞而應支付的補償),從最初的5千元,漲到現在的4萬元。
覃鳳孝說:「當年不給我們錢,現在當然不是這個價了。粥攤擺不成,我和老公去做狗肉生意,結果是1年比1年難做。我哥在2008年出了車禍,現在什麼事情都幹不了,只能過來幫我收錢。他原來力氣大得都可以打老虎,這全是頭上兩把刀鬧的!」覃鳳孝最後在去年簽徵地補償協議,韋烈卷說:「反正地都被強占去了,為什麼不把錢領回來?」
從2006年至今,一直協調徵地問題柳江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吳永造認為,「山寨」收費站關鍵就在於覃福貴和他未簽字的補償協議。
沒補償費 繼續「山寨」
他說:「農民把所有問題都捆綁糾纏在一起。事實上,涉及土地徵收未完成工作的只有覃福貴,其他已簽協議的人都沒有充足的理由去阻擋我們封閉、硬化那條道路來做超寬車道。收費站的飄簷我們可以請人來做優化設計,至於影響房屋出租的想法,我們會繼續幫助他們建立『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的觀念。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給覃福貴的補償價格不會提高,每畝仍是1.9萬元。」因為若是給覃福貴的補償價格提高了,連帶會使得當地在2003年興建工業園時徵地賠償再起波瀾。
據了解,柳江縣政府當時是想把工業園蓋在成團鎮渡村嶺排屯一帶,沿322國道兩側,企圖引進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和機械加工企業,成為一個汽配工業園。
整個園區規畫用地總面積是3800畝,而前期建設中國道東側的280畝土地和西側的140畝土地已經得到了自治區政府的批覆,但在東側土地還有13戶農民不同意簽字,除了保存世代耕地之外,也嫌每畝1.9萬元的補償太低。
如果現在同意給覃福貴更高的徵地價格,柳江縣政府擔心工業園的13戶未簽字農民也有樣學樣,要求提高補償了,因此不肯多給覃福貴補償費,在這種僵局下,「山寨」收費站應會繼續「營業」。(取材自《三聯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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