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歲..家裡沒有留任何東西給我...沒錢、沒車、沒房..
白手起家,甚至可以說是『由負起步』(家裡有留不少負債給我)
我知道...光靠努力(爆肝)工作的薪水我絕對無法翻身。
我必須努力追求大家所謂的「被動收入」網賺、房地產、基金、傳銷.....所有非時間、勞力換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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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Yahoo!奇摩新聞-財經: 勞工安全衛生法修訂受惠對象1067萬人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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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法修訂 受惠對象1067萬人 (中廣)
Sep 29th 2011,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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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法修訂 受惠對象1067萬人

更新日期:2011/09/29 13:55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擴大勞動安全保障的範圍,將受保障對象從目前的670萬勞工,納入自營工作者、志工和實習生,受惠人數達一千零六十七萬人。新修條文也增訂「六輕條款」,針對石化和高風險化學產業,必須定期實施風險評估;發生工安意外的處罰也提高,最高可處罰三千萬元罰鍰。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李人岳報導)

「勞工安全衛生法」在民國80年修正後,20年來沒有大幅修訂,有鑒於時空環境改變,行政院會修訂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勞委會勞動安全處長傅還然表示,新修正條文擴大適用的範圍,保障對象從原有的670萬勞工大幅增加到1067萬人。傅還然:『包括受雇勞工沒有被納入的、自營作業者;沒有受薪也不是自營,但有從事勞動的志工或實習階段的學員,有實際從事勞動的行為,都一併納入。』

此外,有鑒於近來多起重大工安意外引發國人重視,新修正條文也規定,對於石化業和從事製造、使用危害性化學品的高風險產業,必須定期實施風險評估,對於發生火災等工安意外的罰則,也提高為卅到三千萬罰鍰,並可公佈違規單位的事業和負責人名稱。

新修正條文也新增勞工健康檢查結果通報機制,對於健檢發現異常情況,應該由醫護人員提供健康指導;並依醫師的建議,變更工作場所、時間,採取健康管理措施。受雇勞工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也應雇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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