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歲..家裡沒有留任何東西給我...沒錢、沒車、沒房..
白手起家,甚至可以說是『由負起步』(家裡有留不少負債給我)
我知道...光靠努力(爆肝)工作的薪水我絕對無法翻身。
我必須努力追求大家所謂的「被動收入」網賺、房地產、基金、傳銷.....所有非時間、勞力換取的收入
而我把過程紀錄在這&與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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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Yahoo!奇摩新聞-財經: 隱匿公共坪數瓏山林公司再度被罰千萬 (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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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公共坪數 瓏山林公司再度被罰千萬 (新頭殼)
22 Jun 2011, 12:02 pm

隱匿公共坪數 瓏山林公司再度被罰千萬

更新日期:2011/06/22 19:02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1.06.22 黃沛云/台北報導

買賣契約中未充份揭露資訊,瓏山林公司再度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以1000萬元罰鍰!瓏山林公司在今(2011)年1月時,才因隱匿公共設施包含車道的資訊,讓277戶住戶在交屋時,多負擔了1億多元,被處以1200萬元罰鍰,今(22)日的「瓏山林長堤」建案,再度因相同情況,讓269戶購屋戶權益受損,再遭公平會罰處1000萬元罰鍰。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買賣預售屋時,購屋者理應充分了解應該負擔的購屋坪數,但瓏山林公司在事前,並未充分揭露購屋者應負擔的車道面積,等到住戶交屋時,才發現需要額外負擔公共設施的坪數金額,是屬欺罔行為。

此外,公平會還表示,瓏山林公司以車道屬於購屋人共同使用為由,要求全體購屋人共同分攤,但瓏山林公司在事前的買賣契約中,並未明載,使購屋人在交屋時,又多負擔登記面積超出1%部分的價款,屬於不當的獲益行為,因而被處1000萬元罰鍰。

對此,孫立群也呼籲消費者,在購買預售屋時,應詳閱買賣契約書中的各項公共設施面積,並在交屋時,檢視各項建物的坪數、公共設施等是否與原訂契約相符,以防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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