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1日電)郵輪不僅帶來觀光客,大型郵輪船員動輒上千人,財政部關稅總局今天表示,7月1日起,持臨時停留許可證的船員視同外籍旅客,在台購物同樣享有出境向海關申請退稅權利。
關稅總局表示,依「稽徵機關及海關辦理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作業程序」最新規定,外籍船員申請退還營業稅,必須在搭乘的貨輪、遊艇、郵輪辦理結關手續後,在開航前向海關辦理退稅。
基隆關稅局表示,外籍船員持「臨時停留許可證」來台,不在原規定的退稅旅客持照範圍,海關常因難認定外籍船員屬於外籍旅客而爭執。7月1日起,持臨時停留許可證的外籍船員視同外籍旅客,可避免不公平待遇問題。100062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