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歲..家裡沒有留任何東西給我...沒錢、沒車、沒房..
白手起家,甚至可以說是『由負起步』(家裡有留不少負債給我)
我知道...光靠努力(爆肝)工作的薪水我絕對無法翻身。
我必須努力追求大家所謂的「被動收入」網賺、房地產、基金、傳銷.....所有非時間、勞力換取的收入
而我把過程紀錄在這&與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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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1日 星期二

Yahoo!奇摩新聞-財經: 北市38行業工時上限 雇主違規最高罰30萬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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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8行業工時上限 雇主違規最高罰30萬 (中廣)
21 Jun 2011, 5:55 am

北市38行業工時上限 雇主違規最高罰30萬

更新日期:2011/06/21 12:55

不乏超時工作導致過勞猝死案,為了確保勞工工時合理,台北市勞工局針對38類行業,訂出最高工時上限,包括運鈔、人身保全員、工程師、醫護人員等,四週工時不得超過240個小時;至於工友、駕駛、社工、托育員,四週工時不得超過 260小時;駐衛保全、抽水站人員工時不得超 288小時,預計最快7月上路,雇主一旦違法,最高可開罰30萬元。(林麗玉報導)

為了避免過勞猝死的事件再度發生,台北市勞工局針對適用勞基法84條之一的38類行業別,依照工作強度差別,訂出四週工時上限,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台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約定書審查基準」明確依照這38個行業別,依照工作強度,訂出運鈔、人身保全員、資訊科技工程師、醫護人員等,四週工時不得

超過240個小時;至於工友、駕駛、社工、托育員等,四週工時不得超過 260個小時,至於駐衛保全、抽水站人員四週工時不得超過 288小時。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一旦新的工時上限上路,依照勞基法第79條規定,如果雇主違反規定,最高將罰30萬元罰款,甚至不排除公布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

至於醫護人員及飛航空姐、機師等,因為工作特性不同,可不受每天正常加加班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的上限,不過雇主還是需要給予適當休假。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只要勞務提供地在台北市,就適用「台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約定書審查基準」,而這個約定書審查基準已經接近完成的法制程序,會先有一個月的預告程序,如果有行業有疑義,都可以向勞工局陳述意見,不排除舉行聽證會,預計最快7月就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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