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歲..家裡沒有留任何東西給我...沒錢、沒車、沒房..
白手起家,甚至可以說是『由負起步』(家裡有留不少負債給我)
我知道...光靠努力(爆肝)工作的薪水我絕對無法翻身。
我必須努力追求大家所謂的「被動收入」網賺、房地產、基金、傳銷.....所有非時間、勞力換取的收入
而我把過程紀錄在這&與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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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Yahoo!奇摩新聞-財經: 租國外光船 如何申報所得?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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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國外光船 如何申報所得? (台灣新生報)
Aug 16th 2011, 16:07

租國外光船 如何申報所得?

更新日期:2011/08/17 00:07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國外之國際運輸事業將其船舶以「光船」方式提供予我國營利事業使用,其所收取之收入,係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船舶租賃業務之收入,應由承租人給付租金時依法扣繳稅款。

本國公司向國外之國際運輸事業承租「光船」於境內從事相關運輸業務,國外之國際運輸事業取得之收入如何辦理申報?近來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經常接獲詢問,有關公司向國外之國際運輸事業承租「光船」,於中華民國境內從事載運貨物,國外之國際運輸事業取得之收入性質為何?如何辦理申報?

該局昨天指出,在國外之國際運輸事業將其船舶以「光船」方式提供予我國營利事業使用,其所收取之收入,是屬於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船舶租賃業務之收入,應由承租人給付租金時依法扣繳稅款。其符合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得依「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計算所得額案件審查原則」第六點第二款規定,自取得收入之日起五年內向國稅局申請核准,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一五%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並依法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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