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0歲..家裡沒有留任何東西給我...沒錢、沒車、沒房..
白手起家,甚至可以說是『由負起步』(家裡有留不少負債給我)
我知道...光靠努力(爆肝)工作的薪水我絕對無法翻身。
我必須努力追求大家所謂的「被動收入」網賺、房地產、基金、傳銷.....所有非時間、勞力換取的收入
而我把過程紀錄在這&與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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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Yahoo!奇摩新聞-財經: 建商廣告「修很大」惹糾紛 議員討對策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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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廣告「修很大」惹糾紛 議員討對策 (自由)
Aug 2nd 2011, 20:11

建商廣告「修很大」惹糾紛 議員討對策

更新日期:2011/08/03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房地產市場交易熱絡,建商刊登在平面媒體的大篇幅廣告,卻遭檢舉「修很大!」以「虛擬圖片」及「合成示意圖」誤導消費者,建商在廣告上的加註說明,也屢遭投訴不符合比例,衍生許多消費糾紛。

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現行房地產廣告業者為刺激銷售的亂象,要求地政處及建管處提出解決辦法。厲耿桂芳說,她隨機比對多幅全版的報紙廣告,根據現場實景照片,發現建商都將高架橋、電線桿等設施以電腦修圖去掉,廣告中的萬坪綠地公園,也與建案有一大段距離。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前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黃鈺生表示,消基會光是去年一年,就受理調解二五八件房地產新建案的消費糾紛,其中不乏涉及廣告不實。廣告主要訴求是給消費者,只要內容有誤導消費者之嫌,都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主管機關都應該主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台北市建管處主秘高文婷表示,新建案銷售多採預售制度,建管處對業者施作樣品屋做為銷售展示,都會要求建築師需出具簽證,建管處也會提供核准圖說供民眾閱覽;至於現行業者在廣告上註記的字體過小,導致容易讓民眾產生誤解,目前確實沒有明確規範。建管處將檢討現行規定,考慮做出更明確的規範。

台北市地政處表示,民眾有購物糾紛,不論是房屋仲介或代銷案件,都可向地政處申訴。目前受理最多爭議的案件,是以使用面積灌水占最多數,通常都會建議業者與消費者和解;一旦業者有違失,第一次至少就會開罰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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